• 提供融資協助及信用保證

    1.新南向信用保證方案: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匡列新台幣20億元、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匡列新台幣10億元及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匡列20億元,總計新台幣50億元專款,合作提供新台幣500億元保證融資總額度,協助國內中小企業前往新南向國家投資。

    2.外銷貸款優惠信用保證方案: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額外提供保證融資額度6,000萬元 (出口至新南向國家提高至1億元) ,保證成數最高九成,協助中小企業取得外銷所需資金。

    3.中小企業如有融資保證相關問題,可電洽經濟部馬上辦服務中心協處,免付費專線:0800-056-476。